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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(暂行)》和《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(暂行)》的通知

阅读:1134 时间:2021-06-10 17:02

刚刚,国家发改委正式出台了《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下称《价格管理办法》)和《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(暂行)》(下称《成本监审办法》),新办法将于202211日正式实施。


 

1、从一企一价到一区一价

 

按照17年的老办法,定价方法为一企一价,也即是以管道运输企业法人单位为对象,一企一运价率。

 

企业按运价率及入口与出口(以城市为单位)运输距离,测算并公布不同管道的具体运输价格。

 


 

采取分区核定运价率,以宁夏中卫、河北永清、贵州贵阳等管道关键节点为主要界限,将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管道划入西北、西南、东北及中东部四个定价区域。



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国家管网集团管道运输业务总的准许收入,根据各价区监审期间最末一年实际收入比例,适当考虑管道建设运营成本、未来投资需求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,将准许收入分配至各价区。

 

2、折旧年限改为40年,管输费有望下降!

 

在新旧两个定价办法中,其实定价的原则都没有发生变化,依然是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法。

 

准许收入=准许成本+准许收益+税金;按管道负荷率(实际输气量除以设计输气能力)不低于75%、取得税后全投资收益8%确定。

 

影响最大的是管道折旧年限由原来的30年调整为40年!


折旧年限的提高,将明显降低管输成本,对于整体管输费率肯定是降低的。

 

而对于新建管道,原办法是原则上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本参数,以及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%、经营期 30年确定,达产后予以调整。

 

在一区一价之后,新建管道原则上按照所属价区运价率执行,下一监管周期纳入有效资产统一管理。

 

“要在坚持“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”的原则下制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,并在明确统筹考虑国家战略要求、行业发展需要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,对准许收益率实行动态调整。”

 

3、一区一价,行业巨变!

 

为何要整一区一价?

 

发改委做了专题解答:

 

1)《成本监审办法》还将管道折旧年限由现行30年延长至40年,体现从严监管要求,有助于降低当期运价率,释放改革红利。

 

2)两个办法出台后,构建了相对统一、简洁明了的运价结构,同一价区内管输价格取决于运输距离,易于理解、结算方便;这也有利于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气源和管输路径,促进资源流动和多元竞争市场形成,提高资源配置效率。

 

3)国家管网集团运营的跨省管道由此前的15个定价率,大幅缩减为4个,这从价格机制层面打破了不同运价率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。管道用户的关注点将更集中在选取经济可行的运输路径,推动国家管网集团加大管道建设投入,实现管道间互联互通,加快形成“全国一张网。

 

 

一区一价解决了同一地区不同运价率的尴尬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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